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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1款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4/06/222.減資緣由:本公司發行之一○三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,因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,於未符合既得條件前離職,擬依一○三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六條之相關規定辦理註銷股份。3.減資金額:2,300,000元4.消除股份:230,000股5.減資比率:0.13%6.減資後股本: 1,814,571,440元7.預定股東會日期:不適用。8.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(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、A/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):不適用。9.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%者,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:不適用。10.其他應敘明事項: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4年06月22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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